对于这个问题,恐怕无人能作出一个令人满意的回答。因为男女双方,除了性生理功能的差别外,还要受到年龄、体力、体质、性格、职业、环境、情绪和感情等方面因素的影响。比如:一个体质好、体力强、环境良好、夫妇感情驾热的青壮年,他的性欲就强,即使性交次数多也无有任何感觉;一个体质差,或者在生活中遇到什么不愉快和悲伤的青年,他的性欲就弱,甚至没有性砍,那么就谈不上性交;一般来讲,在同样的环境条件下,青壮年的次数较多,新婚夫妇的次数又要多一些,老年就要少得多。即使在同产对夫妇在不同时期性生活的频度也往往有一定的差异。
那么,到底怎样的性生活次数比较适宜,难道就无有基本衡量性生活次数的原则吗?我国现代著名的医学家吴阶平曾在一篇谈《健康的性生活》文章中作过这样的叙述:“性生活的频度受很多因天气的影响,工作紧张,劳累都会减少性的要求。年龄也是一个因素,青壮年阶段性的要求较强。男性50岁以后性能力一般下降,但也有至70岁时仍维持中年时的性能力的。对此,不必作什么规定。总的来说,要避免因性生活造成的疲劳、萎靡不振,影响工作和学习。社会上流行着夫妇‘过礼拜六,的说法,也就是说性生活每周一次,作为平均频度来说,这是合理的。在青壮年时期,特别是初婚阶段,每周二至三次也不能说不正常,到中年以后,数周一次,数月一次也是很普遍的。有资料表明,大多数夫妇是采取每周一至二次的频率性生活,这样的安排与吴阶平教授的意见是符合的,为此,不妨将这些原则作为性生活额度安排的指南。
至于每次性交时间的长短问题,这也是因人而异,健康的男子,从性交开始到射精,能保持3一15分钟的时间,都算正常。在性交过程中,不论时间长短,只要双方都能获得性快感而又不感到疲劳和不适,这都是正常的。
对于新婚夫妇来说,这些生理现象是陌生的,但随着夫妇间性生活的经历和体验,双方自然会做到互配合的协调。